赛普替尼(Selpercatinib)的剂量调节遵循“体重分层+不良反应驱动”的两级策略,具体方案如下:
起始剂量(固定体重阈值)
体重<50 kg:120 mg/次,口服,每日2次(约隔12 h)。
体重≥50 kg:160 mg/次,口服,每日2次(约隔12 h)。
疗程: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。
减量梯度(按耐受性最多可降3档)
减量档次 │ 体重<50 kg │ 体重≥50 kg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首次减量 │ 80 mg bid │ 120 mg bid │
│ 第二次 │ 40 mg bid │ 80 mg bid │
│ 第三次 │ 40 mg qd │ 40 mg bid
不能耐受第三次减量者永久停药。
触发减量的常见情况
≥2级肝毒性(ALT/AST升高伴胆红素升高或≥3级无症状升高)。
≥3级高血压、QTc>500 ms、≥3级腹泻或其他≥3级非血液学毒性。
血液学:≥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或≥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、≥4级血小板减少等。
合并用药时的剂量干预
必须联用强效CYP3A抑制剂(如克拉霉素、伏立康唑):在上述基础上直接下调2个剂量水平(例:160 mg bid→80 mg bid)。
联用质子泵抑制剂或H2受体拮抗剂:需错开服药时间,并监测疗效,必要时可上调一档剂量。
漏服与呕吐处理
漏服:若距下次服药>6 h可补服;<6 h跳过。
呕吐:无需追加剂量,按原计划继续下一次服药。
特殊人群
轻度肝功能不全无需调整;中-重度(Child-Pugh B/C)缺乏数据,建议先减1档并密切监测。
肾功能不全:目前无明确减量建议,按耐受性调整即可。
总结:赛普替尼的剂量调节以“体重-分层起始、逐级减量、最多三档、不耐受即停药”为核心,所有调整均需在医生指导下结合实验室和临床毒性监测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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